2006年5月29日 星期一


早上同事穿了一件和我一樣的外套,那是她看我穿了好看才去買的。
雖說這種事沒什麼,不過倒讓我想起多年前COACH剛來台灣,我和好友芳同時看上同款的包包(在雜誌上),但價格不菲也沒有像現在這麼紅(設計師也不同),所以我們也不覺得她是個名牌。
芳住士林,我離中興百貨近所以朋友就要我先去櫃上看實品,若不錯就幫她買。
在店裡我真是喜歡那包包,皮質車工都很棒,於是電問芳是否真的要買?
芳說:『我不要了。』
我說:「那我要買了,我們不要買一樣的,如果妳要我就不買。」
芳說:『我要買另一個款式,這個不要了。』事隔幾天芳告訴我,沒貨了,她請小姐從南部調一個給她,還說我們不要同時背出門就好了,我也就無話可說。

約莫一個月後我們要一起出席一個聚會,出門前芳貼心的來電問我會不會背那包包去,我說搭配的衣服很適合背那包包,芳說那她就不背以免我們撞包。心中覺得芳真是貼心的好朋友。
那聚會我比朋友早到約半小時,正和其朋友開懷暢談中,芳背著和我相同包包走進來,若無其事的和大夥兒打招呼。
同事是很可愛單純的想法,想跟我穿一樣好看的衣服,雖不是很喜歡但可接受。對於芳這樣的朋友,我真的不知怎麼再交往下去.像這種事...是不是我太小心眼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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